香港明愛(明愛)於 1953 年 7 月由天主教香港教區創立。目標是為貧苦大眾提供救濟及康復服務。明愛因應當時戰後初期的社會動盪,而向弱勢社群提供援助。 自 1953 年建立服務雛型以來,明愛一直致力協助那些尋求自我發展及自力更生的巿民大眾。作為一個提供全面社會服務的機構,明愛因應社會的需求,發展各項服務,並提升服務的質素。社會變遷和明愛在面對種種挑戰下,仍然不斷追求進步,提供各項切合時宜的服務,無負社會之期望。明愛服務範圍廣泛,主要包括社會工作、教育、醫療護理、社區及與接待服務。 明愛英文名稱 “ Caritas ”意謂「基督之愛」。為了見證基督之愛,明愛堅持紮根於社會基層、並為最需要援助的貧困人士服務。非以勞役、非以教誨、非以論斷,乃以服務彰顯寬容仁愛,及以關愛團結社會。
我們相信 :
明愛的願景是構建一個真正符合人性,充滿同情、寬恕、和解和友愛精神的社會。明愛的本質,是一項了解與關懷、照顧與服務的行動。
明愛的種種使命,已完全顯示在「以愛服務,締造希望」的口號之中。這句口號,可以如下詮解 :